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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语言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-语言行为

作者:地理人来源:未知 时间:2023-03-17 阅读: 字体: 在线投稿
  语言是人类交际的重要工具。它是以言语为物质外壳,以词汇为建筑材料,以语法为结构规律而构成的体系。语言行为是人在思想的支配下使用言语的行为。本世纪初,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科学地区分了语言和言语,开阔了现代语言学的道路。
  50年代末60年代初,我国亦开展了一场语言和言语问题的学术讨论。目前出版的一些言语学书籍提出,语言一经人使用便产生言语行为,言语属于一种自觉的社会行为。同时,考察语言行为时应该了解一点言语学中的有关知识。言语行为由言外行为、言内行为和言后行为组成。言外行为是指言语主体所要达到的言语目的;言内行为是指言语主体说出有思想内容的话语;言后行为是指言语主体在行为对方身上引起的效应。
  一般情况下,言后行为是和言外行为相协调、相统一的。由于某些主客观原因,有时可能出现言后行为失控的现象,即言语目的与效果不一致。即所谓言者无心,听者有意的现象。所谓言语即指使用的语言。由此分析语言行为,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:语言行为必须以行为为目的,语言行为过程中,语言既受行为主体的思想支配,又包含有一定的思想内容;语言行为在行为对方也许可以产生正效应,达到预期的目的,也许可能产生负效应,达不到预期的目的。研究语言行为目的在于争取语言行为的正效应,消除其负效应,使语言行为更适应人们交际的需要。
  本文标题:教师语言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-语言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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